从零开始制定一个属于你自己的法律--美国国会议事流程的简单介绍

大部分人可能都听说过美国的立法机构——国会。我们经常能在新闻中看到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什么法案(比如,刚刚通过的基建法案 )。但是,你有想过自己来亲手推动一项法案吗?

是的,你没有听错,不是通过投票这样间接的支持方式,不是通过 change.org 这样没什么用的请愿,而是自己,亲手,推动一项法案通过。

这可能吗?

我知道这听起来不太实际。但它确实是可行的!只需要通过以下 3 个简单步骤,属于你自己的法案就诞生了~

0 起草

首先,我们需要一个想法。 比如:

禁止随意抛弃 DVD

这听起来很不错,但是光有个想法还是不够的,为了让法案能够快速通过(而不是被压在纸堆的最底层),我们需要确认几个问题:

0.1 法案是不是太大了?

太大的法案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,导致通过困难。作为新手练习,最好的方法是从一个小法案开始练手。

由于 DVD 已经是老古董了,我们这个法案的波及范围相当小,大概不会有什么问题。

0.2 国会管得着吗?

国会不是万能的——有他们能管的事情,也有他们管不了的事情,比如:

  • 你想让色普龙变成非处方药:这归 FDA 管,国会管不着。
  • 你想禁止程序员使用 Kubernetes:国会无权规定人们的喜好,即便 Kubernetes 罪大恶极,那也只归法院管。
  • 你想让菜狗 成为旧金山市的吉祥物:这看起来正常多了,不过很可惜,由于这一法案的影响范围仅限于旧金山市,这归旧金山市议会管,国会依旧管不着。

幸运的是,我们的法案不属于以上的任意一种情况,可以落在国会的管辖范围内。

0.3 这好吗?

国会议员比其他任何人都在乎自己的名声,如果他们通过了一个不受欢迎的法案,他们很快就会被媒体和网友口诛笔伐,名声一落千丈,连任什么的就别想了。

与之相对的,一个好法案可以在他们的履历添上一笔,他们也更有意愿去推动这个法案成立。

为了能让我们的法案通过,我们得告诉国会山的老人们为什么这个法案很好:

禁止随意抛弃 DVD

由于 DVD 十分尖锐,如果随意抛弃可能会伤到处理的人,所以为了处理工的健康着想,我们呼吁立法禁止随意抛弃 DVD。

此外,DVD 含有大量的塑料,难以降解,如果随意抛弃非常不利于环保,所以从环保角度来说,我们也应当立法禁止随意抛弃 DVD。

这听起来好多了。我相信民主党人肯定会喜欢这个点子。

1 编写法案

这一步相当简单,你可以自己写完交给一位认识的国会议员审核,也可以让国会议员帮你写。写完之后,议员会把法案递交给国会的议事专家(Parliamentarian)来审阅,审阅完之后就可以到下一步了。

「我不认识议员怎么办?」

很简单,委托认识议员的人代为提交就可以了。在美国有很多游说集团 (Lobbyists),只要你给他们足够的钱,他们就能帮你联系上一位议员,帮你递交法案。不仅如此,他们还能帮你把法案安利给其他议员,让别人也支持这个法案,实在是非常贴心。

2 投票

现在法案编写完成了,只需要你的议员把它介绍(introduce)出来,就可以投票了!国会的议事流程是由多数党领袖决定的,所以要想让你的法案早点被放出来,它最好能够讨舒默(现任参议院多数党领袖)的喜欢。

2.1 一致同意(unanimous consent)

法案被提出之后,最简单的投票方式叫做一致同意(unanimous consent)。顾名思义,就是直接问「有没有反对的?」,如果没有人反对,那么恭喜,这个法案就此通过了。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反对,这条路就行不通了。

我们的法案看起来人畜无害,但是依然有可能有人反对。比如,参议员 Leahy 收藏了大批 DVD,如果不能随意处理的话,那对他可是个大麻烦。由于这一票之差,我们一致同意就此失败。

如果一致同意流程失败,我们就只能通过标准流程来通过这一法案。这包括了相当长时间的辩论——议员们可没那么多时间来关心这个小问题。难道我们的努力要付诸东流了吗?

幸运的是,我们还有另外一个方式。

2.2 「搭车」其他法案(Omnibus)

尽管议员没时间来探讨 DVD 的处理问题,但是他们有兴趣辩论一些关键的议题。这些大法案(Omnibus)经常会在后文附上一些没什么关联的小东西。只要大法案能通过,我们的小法案也就没问题了!

议员们感兴趣的法案每年都不一样,但是有一个法案是一定有的:年度预算案(Consolidated Appropriations)。毕竟如果预算案没通过,议员们就没饭吃了。

如果你想让你的法案搭车年度预算案,现在正是时候!临时预算案即将在今年的12月3日过期,在此之前都有机会搭车。心动不如行动,赶紧拨打电话 (202) 224-6542,在年度预算案上订购属于你的位置吧!!

(被拖走

2.3 辩论

如果你想偷偷摸摸地在预算案上加上一笔,这你就打错算盘了。预算案上的每一条都会在相应的委员会讨论,如果有人不喜欢其中的一条,那么可能就会被删掉。

与一致同意不同的是,一个人的反对并不会直接导致法案被删除,只要你的支持声音足够大,就算有多人反对,法案也能活下来。

2.4 投票

终于到了振奋人心的投票环节了!尽管名义上只需要 51 票就能通过法案,但是在实际操作上,我们需要至少 60 票。这是由于任何一位议员都可以通过不停演讲来拖时间,阻止法案进入投票阶段。人们把这个方式叫做阻挠议事(filibuster)。除非有 60 位参议员同意终止讨论,讨论将会一直进行下去。

由于现在的参议员归民主党控制,于是时常会有共和党议员发表冗长演说,阻止法案通过。

2.4.1 和解(Reconciliation)

「如果任何一个议员都能阻挠议事,那票就没得投了。」

议员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。为了至少能通过点东西,他们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:和解(Reconciliation)。「和解」规定了一个讨论的时间上限,超过这个时间,只需要简单多数(51 票)即可通过法案。

和解法案也不是万能的。一般来说,和解法案一年只有一次,大部分时候是在年度预算案的时候才会用到。

2.4.2 「连续投票」(vote-a-rama)

尽管和解法案规定了讨论时间,但是它有个缺陷:没有规定修正案的数量以及投票次数。任何一位议员都能提出任意数量的修正案,每个修正案都必须花费大约 15 分钟的时间来投票。只有所有修正案都被投票了之后,才能进入最终的法案投票阶段。

这就给了少数党一个可乘之机:他们可以提出一大堆修正案来拖时间。更为恐怖的是,这一投票是连续不间断的(不投完就别想睡觉了)。因此人们也把它叫做投票马拉松(vote-athon)。比如,在 2015 年的预算案 投票阶段,参议员们连续投了整整 16 小时的票,才把 43 个修正案给投完。

当然,这种方式除了会对议员的身心造成极大负担之外,一般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。经过高强度的投票之后,人们会敲定一个最终版的法案并通过。一些撑不住了的议员可能会做些妥协,仅此而已。

3 签字

投票通过之后,最终的步骤就是等总统签字了!这一步一般相当简单,只要你不惹到拜登,法案几乎都会得到签字。当然,总统也可以拒绝签字(veto),把法案打回议会,但是议会也可以通过三分之二的票来否决总统的拒绝,强行让法案通过。

如果总统签字通过了,那么我们的法案将会正式成为法律,人们不可以随意抛弃 DVD 了,好耶!

参考资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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